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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沙浦沙二征返地合作開發(fā)項目成交公告
(項目編號:BACG2021168454)
由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申報的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沙浦沙二征返地合作開發(fā)項目(項目編號:BACG2021168454)以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交易,經資格預審和談判,并經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民主決策,現(xiàn)將交易結果公示如下:
一、談判應答方名稱和符合性審查情況(排名不分先后)
序號 |
談判應答方名稱 |
符合性審查情況 |
1 |
深圳市聯(lián)投商置投資有限公司 |
合格 |
2 |
深圳市新天時代投資有限公司 |
合格 |
二、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序號 |
成交候選人名稱 |
1 |
深圳市聯(lián)投商置投資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新天時代投資有限公司 |
三、成交人及報盤內容
1、成交人:深圳市聯(lián)投商置投資有限公司
2、報盤內容:
序號 |
項目 |
報盤內容 |
1 |
意向合作方是否同意承諾本項目的容積率大于或等于5.0。 |
同意(項目最終容積率以政府批示為準) |
2 |
項目容積率≤5.0時,項目建成后,除移交給政府的物業(yè)及相應的公共配套外,招標人要求分得不低于計容積率的各類型物業(yè)的48%,且返還物業(yè)總價值不低于104899.03萬元(含非農建設用地指標的價值)。 |
項目容積率≤5.0時,項目建成后,除移交給政府的及相應公共配套外,招標人分得計容積率各類型物業(yè)的50%,且返還物業(yè)總價值不低于104899.03萬元(含非農建設用地指標價值)。 |
3 |
意向合作方是否同意項目容積率大于5.0時,就超出5.0部分的可分配計容積率物業(yè)制定補充分配方案,報招標人同意后實施。 |
同意 |
4 |
其他承諾: (1)合作模式,雙主體模式還是共同成立項目公司模式? (2)意向合作方完成本項目的工期; (3)意向合作方理清本地塊內歷史用地建設的遺留問題的時限; (4)招標人分得的商業(yè)物業(yè)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合作方是否同意承租,租金如何考慮? (5)意向合作方是否同意物業(yè)分配方案須經招標人同意后再進行分配? (6)項目范圍內停車位數(shù)量的要求:意向合作方須根據《深圳市城市規(guī)劃標準與準則》的要求,在最低配備標準的基礎上上浮20%配備停車位。如因政府部門的規(guī)劃審批,無法達到上述標準,則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 |
(1)采取雙主體模式。 (2)合作開發(fā)協(xié)議簽署后24個月內取得施工許可證,60個月內竣工交付,竣工交付后6個月內辦理房地產權證。 (3)三個月內理清本地塊內的歷史遺留問題,并承擔相應費用。 (4)同意包租,租金屆時雙方協(xié)商確定。 (5)同意。 (6)同意。但考慮到項目為地鐵上蓋物業(yè),出于安全考慮,其地下空間設計受一定限制,最終以政府批準車位數(shù)量為準。 |
四、談判小組成員名單
談判小組成員 |
1、 彭旭;2、李琳;3、王尚武;4、廖云峰;5、蔡國欣;6、蔡圣佳;7、蔡慶發(fā); |
五、公示時間: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如對本結果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六、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
聯(lián) 系 人:陳小姐
通訊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松崗街道沙浦二路366號(辦公場所)
電 話:0755-27711113
招標代理機構:深圳市祺駿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羅先生
通訊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新安街道大浪社區(qū)27區(qū)華聯(lián)城市全景G棟301-1
電 話:0755-29031203
傳 真:0755-29031203
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祺駿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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